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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级幼儿园评估将交给社会机构

来源:学习方法 | 初一语文 | 阅读人次

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可在9月15日前申报,官方将公开评选
  高中和幼儿园的省级评估,以后不再是政府操刀,而是由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接。昨日,广东省教育厅督导室发布公告,明确“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和“省一级幼儿园评估”等三项评估工作,将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组织承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可报名竞争,将公开招募。
  评估工作向社会机构转移
  早在2012年7月,广东省政府颁布169号文,公开了《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在55项省政府决定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高中省一级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审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和“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就是其中的两个项目。
  经过两年时间,这两个项目的行政审批改革终于落到实处。昨日,省教育厅督导室在教育厅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转移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原本的两个项目拆为3项,转移给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组织承接。
  新快报记者从2012年广东省教育督导工作总结中得知,截至2012年全省省一级幼儿园共有391所,省一级普通高中已达到458所,有239所普通高中通过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督导验收,而204所通过终期验收确认,被授予“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评估标准由第三方机构制定
  以往的评估工作,均由各教育部门设置的督导室来完成。最新的《公告》中明确,“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和“省一级幼儿园评估”中的制定督导验收方案、督导验收组现场评估、发文及授予称号等环节,即整个督导的过程,均转移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接。
  至于督导的标准谁来制定,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标准亦由第三方机构制定,需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截至9月15日,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采取适度竞争的转移方式,通过公开报名,公平竞争和择优承接等环节,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接评估工作。
  据悉,省教育厅将为三个独立项目,公开确定2家以上的机构进行承接,当选的机构将与省教育厅签署相应的承接协议。
  评估机构需有高素质专家团队
  在《公告》中,明确了6个报名要求。第三方机构必须注册登记,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该机构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专家团队,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满足开展督导评估的需要。此外,还需熟悉教育督导评估的相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发展现状和有关政策,能够对学校进行正确的指导和指引。
  评审小组由省教育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该评审小组将公开评选,所有评选机构亦将网上公示。记者从业内人士获悉,挂靠在省教育研究院的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预计会成为第三方机构的有力候选者。
  声音

  华附原校长吴颖民:

  “评估机构受到教育厅和学校共同监督”
  新快报讯 对于该评估主体的放开,华师附中原校长吴颖民认为,这是转变政府工作职能的重要一步,“政府以前管得太多,包得太多,分解到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是很好的瘦身。”吴颖民认为,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评估,无论实质放权多少,都是一种可观的进步,应当欢迎这样的变化。
  最让吴颖民认可的一点是,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政府去评估,学校有不满,也不会去监督。如果是第三方机构操作,委托方要监督,学校也敢监督了,第三方机构自身也有生存问题。综合起来,整个评估过程会更加公平公正。”
  目前仅是购买第三方的服务,是否应该放权给第三方机构?吴颖民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制度不可能一步到位,即便暂时不放权,也已经是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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