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和上海市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和黄浦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现制定大同中学201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名额:
足球队:招收8——9名运动员
田径(跳高)队:招收3——4名运动员
二、招生条件:
(一)具有本市中考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品行端正,具有足球、田径(跳高)特长者,须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参加系统项目训练,在市或区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三)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正式比赛达到相关运动成绩(按市教委相关规定)。
(四)经大同中学体育专项素质测试合格。
学校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该学生的运动竞赛成绩、获奖情况、身体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后择优录取。
三、招生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8日前,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妥相关内容,并附上学生成长手册复印件、比赛成绩复印件交大同中学门卫室。
2、学校将于4月28日下午1:30进行相关项目测试(专项技能、体能)
公示:4月30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大同中学校园网上公示,同时按专项测试合格拟同意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册及相关降分录取的意见通知考生相关初中和考生本人,相关学校将拟同意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册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并按《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格式要求,报区和市中招办备案。市区中招办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对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向社会集中公示。
录取:凡以体育特长生被学校录取,则统一编入应届平行班就读。
四、招生工作监督
1、学校成立体育特长生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组长:盛雅萍
副组长:郭金华曹式耘
2、接受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中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4、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对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预先上网公示。对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由学生原在读学校在显着处公示一周。未经市、区中招办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学校不予录取。
5、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学校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五、咨询热线:63160973转5202或5204陆兴海、蔡秋兴
监督电话:63160973转1702
六、测试项目:
1、形态、体能测试项目:1)身高、臂长2)30米或50米3)立定跳远
2、专项运动技能: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另定
七、测试人员:由学校聘请相关专业教师或教练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