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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2014年幼升小入学工作意见通知

来源:化学学习方法 | 高中化学 | 阅读人次

东城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4﹞10号)。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东城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大幅度提高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继续稳定小学划片入学政策,积极探索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与学区划片入学相结合的电脑派位入学制度。保持区域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保障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小学入学工作
  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就近登记入学。
  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加强对未来3-5年适龄儿童入学需求的规划和研究。
  (三)做好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对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东城区暂住证、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再到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办理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为其安排入学。
  三、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环节。各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
  (二)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奥数等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各小学要公布服务片区,做好宣传、信访工作。
  (四)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每一个孩子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各学校要加强对已录取学生的数据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与市教委学籍系统平稳对接。
  (五)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选自莫沫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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