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今年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继续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其中,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积极为考生创造更多的机会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辽宁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要准确理解把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学校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对按照录取规则不能满足选报专业又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一般做退档处理。而被退档的考生,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