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政策

2011年上海市吴淞中学 “提前录取”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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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就读初中期间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良、特长突出、通过政策规定程序的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皆属我校“提前录取”招生对象。

  (2)我校优先录取具有以下特长的同学:

  ①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

  ②学业优秀,在文化学习、个性特长、创造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特点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学生所在学校根据被推荐人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被推荐学生须在“提前录取”学校志愿中填写我校志愿。填写志愿的办法根据沪教委基〔2011〕2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

  (2)选拔办法

  ①我校按照“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学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守信的精神,我校向填报本校志愿、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推荐生发放通知,组织进行面试。

  ②面试结束后,我校将经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推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我校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③已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后由我校按照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精神,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④被我校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3)面试

  ①面试定于5月21日(星期六)12:30~16:00在吴淞中学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届时以我校所发面试通知为准。

  ②面试对象和要求

  面试对象以我校所发通知为准。面试要求为:A.按时报到,进入校园后按指定地点候试,注意举止文明。B.面试时需出示我校所发面试通知、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关证明。C.不赞成家长陪同面试;如家长陪同前来,家长应按指定地点等候。D.自行车应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就读初中期间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特长突出的2011年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可通过自荐报考我校。

  (2)我校优先录取具有以下特长的同学:

  ①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

  ②学业优秀,在文化学习、个性特长、创造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特点的学生。

  ③适合我校课程特色,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方面具有明显特长的学生,含:桥牌、棋类、声乐、舞蹈、器乐、科技、创造发明小制作、演讲与辩论等。

  ④具有其他一技之长并有相关部门所颁发的奖状、证书、证明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①学生结合自身特长和我校招生要求,填写《2011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经所在学校校长同意后可实行自荐。

  ②学生须在“提前录取”学校志愿中填写我校志愿。

  ③自荐生网上填报我校志愿后,应在5月16日至5月20日的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投递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

  (2)选拔办法

  ①我校按照“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自荐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守信的精神,我校经遴选后,向填报我校志愿、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自荐生发放通知,组织进行面试。

  ②面试结束后,我校将经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自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知有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签约。考生须承诺不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签约后,我校将预录取名单分别报市中招办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③已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后由我校按照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精神,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④被我校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5月22日(星期日)8:30~11:00或12:30~16:00在吴淞中学进行,具体面试时间以我校届时所发面试通知为准。

  ②面试对象和要求

  面试对象以我校所发通知为准。面试要求同推荐生。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材料可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投递,也可由考生或家长送达我校。通过邮寄或快递的材料到达我校时间以2010年5月20日为截止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候。考生或家长可将材料送达我校和平楼二楼教务处;我校接待时间是:5月16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2)材料内容

  自荐生本人初中阶段品学的信息资料、相关证书复印件、自荐表复印件等。

  (3)学校地址、邮编、收件人

  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路99号吴淞中学

  邮政编码:200940

  收件人:教导处李主任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

  56566923(教导主任室)56566413(德育处主任室、团委办公室)

  2.接待时间

  “提前录取”阶段各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3.网址

  吴淞中学校园网http://www.shwusong.com

  吴淞中学招生网http://zs.wsdeyu.com

  4.电子信箱:wszxzsb@126.com

  5.交通

  地铁3号线(淞滨路站)和公交宝山1路、宝山8路、51、90、116、159、160、508、522、719、728、769、813、849、952、952B、宝杨码头专线、淞嘉线、淞安线、淞罗线、淞盛线、祁宝线等均可到达,并和吴淞客运码头毗邻。

  四、住宿

  学校可接待部分住宿学生。考生若被我校正式录取,有住宿意愿,可向班主任老师提出住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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