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解释,根据规范化文件制定的流程,市教育局作为职能部门,先根据国家、省的要求以及广州市的实际情况草拟招生工作意见,再按照规定公示10天。“但即使公示期结束了,一直到决策机构进行决策之前,我们都一直在收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江东说,各种立场的意见、包括家长们表达的强烈反对及建议,市教育局都进行了归纳、整理。
“广州市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是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而不是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的负责人介绍,市招委会由十几个市职能部门组成,由分管教育的市领导担任主任。“无论是幼儿园还是小学、初中、高中,招生政策都是要由市招委会决策通过的。换句话说,是广州市在招生,不是市教育局在招生”。
“并且我要强调一点,广州市教育局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沟通是很通畅的,我们一直在将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反映给省里,也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提交给了省厅。”江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