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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异地中考征询委面向社会征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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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备受关注的广州“异地中考”,现面向社会征集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告信息,广州教育局将拟成立“广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公开向社会征集委员,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一、委员类别、人数和征集方式
  
  1、专业人士4人,可个人自愿报名,可以由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推荐,亦可由政府主办部门邀请;
  
  2、利益相关方代表6人,可由利益群体中的个人自愿报名,亦可由利益群体或利益相关法人、机构推荐;
  
  3、市民代表3人,市民代表可由个人自愿报名;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 人,由市人大和政协推荐。
  
  二、委员的资格条件
  
  (一)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
  
  (三)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委员会活动并完成相关工作。
  
  (四)专业人士代表为广州异地中考政策决策所涉专业的专家、学者,或有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他类别专业技术人员。
  
  (五)利益相关方代表为与广州异地中考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
  
  利益相关方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在2013年9月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学生的家长。
  
  2、子女不具有广州市户籍,但在2013年9月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学生的家长。
  
  报名时,需提供学生姓名、就读学校及所在班级的信息。
  
  (六)市民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居住在我市范围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
  
  三、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5日
  
  四、委员的产生
  
  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自愿报名、推荐或受邀请等方式产生名单后,由市教育局从报名者、被推荐者中遴选拟定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争议后,由市教育局委任。
  
  五、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委员自愿参与并义务从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活动,不领取薪酬。有关权利、义务按照《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执行。
  
  有兴趣的广州市民及家长可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相关报名表格邮寄到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编:510030,传真至020-220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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