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押题精粹 语文(课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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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天机-2013年高考押题精粹 语文(课标版)第Ⅰ卷 阅读题甲 必考题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谐”就是“说笑话”。它是喜剧的雏形。王国维认为中国戏剧源于巫与优。“优”即以“谐”为职业。在古代社会中,“优”往往是一个重要的官职。《左传》《国语》《史记》诸书都常提到优的名称。优往往同时是诗人。汉初许多文人都以优起家,东方朔、枚乘、司马相如都是著例。谐趣是一种最原始的普遍的美感活动。凡是游戏都带有谐趣,凡是谐趣也都带有游戏。谐趣的定义可以说是:以游戏的态度,把人事和物态的丑拙鄙陋和乖讹当做一种有趣的意象去欣赏。“谐”最富于社会性。艺术方面的趣味,有许多是为某阶级所特有的,“谐”则雅俗共赏,极粗鄙的人喜欢“谐”,极文雅的人也喜欢“谐”,虽然他们所喜欢的“谐”不尽相同。在一个集会中,大家正襟危坐,每个人俨然不可侵犯,彼此之间无形中有一层隔阂。但是到了谐趣发动时,这一层隔阂便涣然冰释,大家在谑浪笑敖中忘形尔我。尽善尽美的人物不能成为谐的对象,穷凶极恶的人物也不能成为谐的对象。引起谐趣的大半介乎二者之间,多少有些缺陷而这种缺陷又不致引起深恶痛绝。最常见的是容貌的丑拙。民俗歌谣中嘲笑麻子、瞎子、聋子、驼子等等残疾人的最多,嘲笑容貌丑陋的风气自古就很盛行了。品格方面的亏缺也常为笑柄,如一首民歌:“门前歇仔高头马,弗是亲来也是亲;门前挂仔白席巾,嫡亲娘舅当仔陌头人。”寥寥数语,把中国民族性的大缺点——刻薄势利写得十分脱皮露骨。除这两种之外,人事的乖讹也是谐的对象,例如:“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后汉书•刘玄传》)事情出乎常理之外,可恨亦复可笑。谐都有讥刺的意味,不过讥刺不一定就是谐。例如《诗经•伐檀》中对奴隶主的讥刺:“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兮?”这也是讥刺人事的乖讹,不过作者心存怨望,直率吐出,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味,就不能算是谐。从几方面看,谐都具有两面性。第一,就谐笑者对于所嘲弄对象说,谐是恶意的而又不尽是恶意的,如果尽是恶意,则是直率的讥刺或咒骂。一个人既拿另一个人开玩笑,对于他就是爱恶参半。恶者恶其丑拙鄙陋,爱者爱其还可以打趣助兴。因为有这一点爱的成分,谐含有几分警告规劝的意味,可以说,凡是谐都是“谑而不虐”。其次,就谐趣情感本身说,谐是美感的而也不尽是美感的。它是美感的,因为丑拙鄙陋乖讹在成为谐的对象时,就是一种情趣饱和的意象。它不尽是美感的,因为谐的动机都是道德的或实用的,都是从道德的或实用的观点看出人事物态的不圆满,因而表示惊奇和告诫。第三,就谐笑者白己说,他所觉到的是快感而也不尽是快感。它是快感,因为丑拙鄙陋不仅带来一时乐趣。不过可笑的事物究竟是丑拙鄙陋乖讹,是人生中一种缺陷,多少不免引起惋措的情绪,所以同时伴有不快感。(选自朱光潜《诗与谐隐》,有删改)1.下列有关“谐”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谐”是喜剧的雏形,它都带有讥刺的意味,能使人们在谐笑中认清被讥刺对象的丑陋而对其深恶痛绝。B.和其他艺术方面的趣味相比较,“谐”最富于社会性:极粗鄙的人喜欢“谐”,极文雅的人也喜欢“谐”。C.谐的对象主要有三个方面:容貌的丑拙、品格方面的亏缺、人事的乖讹。其中,容貌的丑拙最为常见。D.“谐’就是“说笑话”,开玩笑。如果人们心存怨望,直率吐出,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味,就不能算是谐。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在古代社会中,以“谐”为职业的“优”往往是一个重要的官职,汉初的东方朔、枚乘、司马相如都曾经是优。B.谐趣是最原始的普遍的美感活动,其作用是多方面的,如人们正襟危坐而形成隔阂时,它能消除隔阂,话跃气氛。C.《诗经•伐檀》中对奴隶主的讥不属于谐,因为它所讥刺的对象奴隶主穷凶极恶,不符合谐的对象的要求。D.谐的动机都是道德的或是实用的,都是从道德的或实用的观看看出人事物态的不圆满,因此谐不完全是美感的。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以游戏态度,把人事和物态的丑拙鄙陋和乖讹当做一种有趣的意象去欣赏,这就是谐趣。B.一个人如果尽善尽美而没有缺陷,就失去引起谐趣的基础,也就不可能成为人们谐的对象。C.品格方面有亏缺的人常常成为谐的对象,在这方面,人们最喜欢通过民歌这种形式进行嘲弄。D.谐能给人们带来快感;同时,谐又给人们带来不快,因为嘲弄的对象毕竟带有人生中的一种缺陷。【备选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每小题3分,共9分)同其它林木相比,竹子颇有一些独特之处,如虚心、有节、清拔凌云、不畏霜雪、随处而安等等。这些特点,很自然地与历史上某些审美趣味、伦理道德意识发生契合,进而被引入社会伦理美学范畴,成为君子贤人等理想人格的化身,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不仅春风得意的封建宠儿常常以竹来互相吹捧或以竹自诩,那些落泊荒野的书生和隐居“南山”、待价而沽的名士,也普遍寓情于竹、引竹自况。在这种独特的文化氛围中,有关竹子的诗词歌赋层出不穷,画竹成为中国绘画艺术中一个重要门类,封建士大夫在私园、庭院中种竹养竹以助风雅,亦成为普遍风气。最早赋予竹以人的品格,把它引入社会伦理范畴的,恐怕要算《礼记》了,《礼记•祀器》中说:“其在人也,如竹箭之有筠也,如松柏之有心也。二者居天下之大端矣,故贯四时而不改柯易叶。”魏晋时期政治局势反复无常,文人士子意气消沉,以阮籍、嵇康为代表的一批失意文人,为逃避现实,不与当权者合作,遁隐竹林,借竹之高标、清姿佐己之风流,在当时社会引起很大震动,对后代封建文人的行止也产生了莫大影响,可以说,敬竹崇竹、寓情于竹、引竹自况,竹林七贤乃是“始作俑者”。自此以后,中国的文人士大夫便与竹子结下了不解之缘。晋室东渡之后,文人士子大量南逃,南方秀丽的山水将他们从对现实的迷惘、懑闷中解脱出来,他们纵情山水、远离尘嚣,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广袤的竹林正是他们托身、浪迹之所,竹子清丽俊逸、挺拔凌云的姿质令风流名士们沉醉痴迷。一时间,闻有好竹即远涉造访而不通名姓者有之,种竹十顷栖居林中者有之,对竹啸吟终日不辍者亦有之,王徽之、张?、翟庄、袁粲等,是其中风流最著者;王徽之乃至声称:不可一日无此君!这一时期,文人雅士赋竹、赞竹,为竹作谱,蔚成风气,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植物专谱——戴凯之《竹谱》正是在这种风气下以韵文的形式诞生的。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士大夫所赋予竹的,是“清风瘦骨”、“超然脱俗”的魏晋风度,尽管对竹的“高节”、“坚贞”也偶有提及,但更多的是对竹的自然风采的礼赞,表现了这一时期文人士大夫对大自然的崇敬和向往。作为一种社会风范的竹,在这一时期尚未产生以及被普遍接受,及至中唐以后,尽管竹子作为一种自然的灵物,其天姿秀色仍被普遍欣赏,但它的某些特点如虚心、有节、根固、顶风傲雪、四时不改柯易叶等等开始被强调并引入社会伦理范畴,最终演化成为封建文人士大夫思想意识中有德行的君子贤人的化身,这明显地反映在中晚唐时期的文学作品之中,白居易在《养竹记》一文里首次总结出竹的“本固”、“性直”、“心空”、“节贞”等高尚情操,将竹比作贤人君子;刘岩夫在《植竹记》里则更将封建文人士大夫所共同钦慕的“刚”、“柔”、“忠”、“义”、“谦”、“贤”、“德”等等品格赋予竹子;此外,“亲慈子孝”、“尊敬长者”等伦理规范也或先或后赋予了慈竹(子母竹)和筇竹(扶老竹)。从此,竹子在中国封建文人士大夫的精神体系中确立了不可动摇的地位,并通过种竹养竹、咏竹画竹等等追求风流雅致的行径,一代一代传承并不断丰富和发展。(节选自《汉字趣编》之十二)1.下列有关“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竹子成为君子贤人等理想人格的化身,是因为它外在的某些独特之处与这些君子贤人的某些审美趣味、伦理道德意识有契合之处。B.《礼记•祀器》中说的“其在人也,如竹箭之有筠也”,是古代典籍中赋予竹以人的品格、把竹子引入社会伦理范畴的文字记载。C.戴凯之的《竹谱》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植物专谱,也是文人雅士赋竹、赞竹,竹文化发展到高峰时期以韵文的形式诞生的竹谱专著。D.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士大夫所赋予竹的是“清风瘦骨”、“超然脱俗”的魏晋风度,表现出了文人士大夫对大自然的崇敬和向往。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魏晋时期以阮籍、嵇康为代表的一批失意文人,遁隐竹林,借竹之高标、清姿佐己之风流,是为了逃避现实,不与当权者合作。B.王徽之、袁粲等人纵情山水、远离尘嚣,以广袤的竹林为托身、浪迹之所,是竹子清丽俊逸、挺拔凌云的姿质令他们沉醉痴迷。C.作为一种社会风范的竹,其虚心、有节、根固、顶风傲雪、四时不改柯易叶等特点被强调并引入社会伦理范畴,是中唐以后的事。D.白居易《养竹记》总结出竹的高尚情操,刘岩夫《植竹记》将封建文人士大夫所共同钦慕的品格赋予竹子,使竹文化更具内涵。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春风得意的封建宠儿到那些落泊荒野的书生和隐居“南山”、待价而沽的名士寓情于竹、引竹自况来看,爱竹源于他们的性格。B.“竹林七贤”敬竹崇竹、寓情于竹、引竹自况,对后代封建文人产生了莫大影响,中国的文人士大夫与竹子结下不解之缘与之有关。C.竹子最终演化成为封建文人士大夫思想意识中有德行的君子贤人的化身,并反映在文学作品中,有一个由外表到内在的转化过程。D.将“刚柔忠义”等品格赋予竹子,将“亲慈子孝”、“尊敬长者”等伦理规范赋予了慈竹和筇竹,表明竹子在中国封建文人士大夫的精神体系中已确立了牢固的地位。【备选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每小题3分,共9分)“粉丝”这个概念对公众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在现实生活中,普通人不太可能拥有自己的“粉丝”,更多的情况下是别人的“粉丝”。但是,在微博世界中,任何一个普通用户都会有“粉丝”,甚至有大量的“粉丝”。一名微博用户发布的微博信息会被自己的“粉丝”直接看到,也会收到来自“粉丝”的回复与评论,还有可能被“粉丝”转发,这都给了普通用户一种“明星”般的体验。另外,对于那些现实生活中的公众人物而言,他们则需要将自己的知名度以及受关注度继续在微博世界中延展。微博“粉丝”具有非专一性。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崇拜或迷恋的对象往往数量不多,但是在微博中,用户常常会成为很多人的“粉丝”。在现实世界中,当A与B两位公众人物之间出现竞争、不和或是对立关系时,A的“粉丝”群体与B的“粉丝”群体的态度、选择往往是泾渭分明的。而在微博世界中,A、B的“粉丝”群体成员则很有可能出于某些原因,同时成为对方偶像的“粉丝”。微博“粉丝”具有非崇拜性。既然“粉丝”是“迷”的意思,那么一般而言必然带有对对方的崇拜,但是微博“粉丝”在这一点上恰恰不同。在微博上,一位用户成为另一位用户的“粉丝”,或许是出于对对方的崇拜,但也有可能并非如此。登录微博之后,显示出的页面几乎都是你所关注的用户发布的微博信息,因此,如果你想知道某一个人发布的信息,就要首先成为他的“粉丝”,这是由微博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要想知道一个人发布的信息、状态,与对一个人表示崇拜、迷恋之间,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而这两种情况在微博中却天然地合二为一了。概言之,微博“粉丝”的关注行为并不一定出于崇拜心理,有时仅仅出于好奇而已。微博“粉丝”对关注对象也具有攻击性。在微博上,不少用户都受到过自己“粉丝”的攻击。心理学家把“攻击性”定义为想要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倾向。微博“粉丝”呈现出的攻击性。最为特殊的一点就是,其攻击范围有时包括“关注”对象,这是微博“粉丝”与普通“粉丝”之间较为明显的区别。一般而言,“粉丝”是不会对自己的偶像进行指责、攻击的。既然“粉丝”带有“迷恋”的含义,那么他们就不但不会批评偶像的缺点,甚至会对偶像的不足、过失视而不见并加以袒护。但是,微博“粉丝”表现出来的有时就不是单纯的迷恋,有的用户恰恰是为了对一些人进行攻击才对其“关注”,以便在第一时间了解其言行,进而做出快速的指责。从盲目崇拜到盲目攻击,微博“粉丝”群体使我们对“粉丝”的理解多了一层含义。换言之,从微博“粉丝”开始,某个“粉丝”群体内部不再是铁板一块的同一阵营,而开始出现了相互对立的分化。(摘编自靖鸣、王瑞《微博“粉丝”:虚拟公共领域的舆论新军》)1.下列对于微博“粉丝”特性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微博“粉丝”对博主发布的信息,往往进行回复、评论或转发,这使得博主得到一种“明星”般的体验,也使“粉丝”自己得以扩大知名度。B.微博“粉丝”带有一定的攻击性,有的人甚至只是为了对某博主进行攻击,才成为他的“粉丝”,这与“粉丝”一词所带的“迷恋”义是相悖的。C.微博“粉丝”成为某一博主的粉丝后,也可能成为与该博主存在对立关系的其他博主的“粉丝”。他们一般不把自己固定成某一博主的“粉丝”。D.微博“粉丝”虽然叫“粉丝”,但不一定是博主的崇拜者,有些“粉丝”仅仅是因为需要了解某个博主发布的信息、状态,才成为他的“粉丝”。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微博“粉丝”与现实生活中的“粉丝”,虽然都叫“粉丝”,但内涵不同。微博“粉丝”不一定是微博用户的迷恋者,而现实生活中的则一定是。B.现实生活中的人不可能都有“粉丝”,但微博世界的博主,必定个个有“粉丝”。只要博主发出信息,他的“粉丝”们就能看到并且作出反应。C.微博世界和现实生活中,公众人物拥有粉丝的情况不同。微博世界中,他们即使有对立关系,也可能拥有相同的粉丝,这在现实世界中则不可能。D.现实生活中的“粉丝”一般不会指责、攻击自己的偶像,有的甚至盲目崇拜;而微博“粉丝”,却很有可能站到偶像的对立面,对偶像进行攻击。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在微博世界,对于博主的崇拜、迷恋和对于博主发布的信息的关注可以天然地合二为一。而有时候,成为某人的“粉丝”也是情非所愿,只是为了解其信息。B.微博的普通用户有自己的“粉丝”,甚至大量“粉丝”;现实生活中的公众人物,更可以借助微博延伸其现实世界的人际关系,扩大其知名度和受关注度。C.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想要了解明星的一举一动,常常寄希望于大众媒体的新闻报道。但到了微博时代,普通人可以通过微博与明星进行“近距离接触”。D.有的微博“粉丝”在自己的关注对象发布信息后快速作出指责,主观上是恶意的,他们对该关注对象不再“迷恋”,可以说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备选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每小题3分,共9分)假如人类是“六指”杨孝文进化生物学家至今也不十分清楚人类(以及绝大多数四足动物)为何每只手长有5根手指。如果我们拥有6根手指,那我们的生活又会变成怎样?或者说,额外的一根手指对我们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额外的一根手指能够让我们更轻松地完成一些任务,如演奏更复杂的乐器,提升打字速度,抓握物体时也更为牢固。哈佛大学医学院遗传学家克里夫•塔宾是专门研究脊椎动物肢体发育的,他表示:“更宽大的手能够让人成为更出色的篮球选手。不过,手的灵巧性基本上由拇指和食指决定,额外多出或者少一根手指并不会对手的灵巧性产生太大影响。”多出一根手指的最大影响应该是在数学方面。如果人类的每只手拥有6根手指,现在的计数系统将完全是另一番景象。我们之所以采用10进制,人类学家认为这与我们拥有10根手指有关。阿拉伯数字的英文“digit”同时也有手指的意思。如果人类拥有12根手指,那么12进制将是最自然的一种选择,10进制则完全无法想象。人类在数学、语言或者音乐方面的很多成就,都是在人类文明采用一种最自然的表达方式之后实现快速进步的。美国人类认知研究专家马克•查齐兹举例指出:“我们的阅读能力取决于字母的形状。字母的形状逐渐演化成看起来最自然的一种形态,能够强化我们的视觉——物体——识别系统,提升我们的阅读能力;我们处理语音的能力源自于语音进化成一种非常自然的形态,即听起来像我们所在自然环境中产生的一种声音。”同样,12根手指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类的数学能力。毕竟12要比10更为复杂。我们的大脑选择何种计数系统将对我们的数学能力产生深远影响。额外的手指被视为一种出生缺陷,名为“多指畸形”,这是一种遗传错误。自然选择并没有“惠及”额外的手指,使其永久存在,这是为什么呢?科学家认为,这是因为额外的手指并没有赋予人类任何进化优势。如果人类一定要拥有第6根手指,这根手指一定从腕部长出,作为额外的一个拇指。这是数量极少的六指四足动物的一种标准形态,例如熊猫。熊猫的最小手指远侧长有一根与拇指类似的“手指”,它是腕骨的延伸,帮助熊猫抓握竹子。塔宾提出了一项理论,解释动物王国的每肢五指(趾)原则,他将这一原则称之为“肢体定律”。肢体定律是一个简单的数学方程式,源自于计算机网络的节点原则,用于预测基于身体大小的最佳肢体数量。根据这一定律,如果肢体相对于身体来说较长,最理想的肢体数量为6个(例如昆虫);如果相对较短,数量则越多越好(例如千足虫)。如果将手指视为手部的肢体,这一肢体定律同样适用。考虑到手指需要拥有适当的长度,才能轻松弯向手掌,人类的理想手指数量显然是5根。所以说,5根手指是进化的结果,是最理想的手指数量。神经学家弗兰克•威尔逊曾对手与大脑的关系进行几十年的研究,是这一研究领域的权威。在他看来,6根手指显然“太多”。现代假肢工程研究显示,机械手无论是3根还是4根都能拥有和5根手指一样出色的性能。他说:“如果要在4根和6根手指之间做出选择,我一定会选择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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